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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一假充烟草法律人员行骗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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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兴林 杨道贵 更新日期:2005-3-9 雪茄123 宁海消息 近来,因假充宁海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法律人员欺诈经烟户卷烟的朱某被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
作者:葛兴林 杨道贵  更新日期:2005-3-9
  雪茄123宁海消息  近来,因假充宁海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法律人员欺诈经烟户卷烟的朱某被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然后为此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上一年六七月份时期,化名为“王建峰”的朱某持自行假造的证件,假充宁海县烟草专卖法律人员,以检查残次或假冒卷烟为名骗取经烟户各类高级烟,并呈愈演愈烈之势,一度给经烟户造成了惊惧心理,也打乱了烟草专卖正常法律环境。对此,宁海县烟草专卖局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今天宁海》等新闻媒体提示广大经烟户留意;另一方面,实在采取措施主动出击,积极应对即在仔细分析其作案特点以后,专门研究制订了一套方案,组织整体专卖人员,在业务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对可能再次行骗的区域实施重点布控。
  2004年7月31日,罪犯朱某在行骗当中被宁海县烟草专卖法律人员当场抓获,并扭送至宁海县公安局予以立案侦办。通过侦办,共有20余户经烟户被朱某骗去总价值达8350元各类高级卷烟。上圈套卷烟除少数被追回偿还失主外,大部分被朱某销赃。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3日向县人民法院对朱某提起公诉。法院同日予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施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作出了以上判定。旧日假充烟草专卖法律人员张狂作案的朱某追悔莫及,欲哭无泪:迎候他的将是一年六个月的铁窗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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